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確保學校整體工作順利推進,根據我校新修訂的處科級干部選拔任用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經校黨委研究同意,決定開展2021年下半年空缺處科級崗位選拔聘任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空缺處科級崗位聘任工作,在學校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由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各基層黨組織和各部門、各單位協同完成相關工作。
二、空缺崗位及職數
(一)正處級崗位及職數: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主任1個
(二)副處級崗位及職數
1.后勤服務集團副總經理1個
2.經濟學院副院長1個
3.文學院副院長1個
4.實驗室管理處副處長、實驗實訓中心副主任1個
(三)科級崗位及職數
1.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秘書1個
2.工會(扶貧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1個
3.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學生科科長1個
4.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學科建設管理科科長1個
5.發展規劃處(高教研究所)發展規劃科科長1個
6.社會合作處(校友總會辦公室、教育發展基金會辦公室)教育發展基金會辦公室秘書1個
7.基本建設處規劃科科長1個
8.基本建設處工程造價與材料管理科科長1個
9.經濟學院學科秘書1個
10.商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1個
11.法學院團委書記兼學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1個
12.繼續教育學院培訓部主任1個
13.檔案館檔案保管利用室主任1個
14.校醫院副院長1個
三、基本條件與任職資格
除符合《西安財經大學處級干部選拔任用辦法(修訂)》《西安財經大學科級干部選拔任用辦法(修訂)》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如下任職資格:
(一)提任處級職務
1.具有五年以上工齡(2016年10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
2.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提任正處級職務,應當在副處級崗位工作兩年以上;提任副處級職務,應當在正科級崗位工作三年以上。
4.提任正處級干部年齡一般不超過54周歲(196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處級干部不超過50周歲(197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的,其任職資格應當符合第六條第(一)(二)(四)項規定,并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任職經歷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其中:提任正處級職務的,一般應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兩年以上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提任副處級職務的,一般應已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6.提任學院業務副職的,應當具有碩士學位和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應經過黨校(含校級黨校)、行政院校、干部學院或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培訓時間應當達到干部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后一年內完成培訓。
(二)提任科級職務
1.博士研究生學歷應當具有一年以上工齡(2020年10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工齡(2019年10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本科學歷應當具有四年以上工齡(2017年10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其中在本校工作滿一年。
2.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提任正科級職務的,一般應在副科級崗位工作兩年以上。
4.提任科級干部,年齡原則上要任滿一屆,即男干部不超過54周歲(196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干部不超過49周歲(197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提任工會、共青團領導職務的,還應符合各有關章程規定的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干部工齡、任職時間、出生日期、入黨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學歷學位和個人經歷等以組織審核認定為準。
四、工作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申報正處級崗位人員應是符合條件的現職副處級干部和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副處級崗位人員應是符合條件的現職正科級干部和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科級崗位人員應是符合條件的非現職科級干部和其他人員。
2.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須填報《干部自薦登記表》,登記表在附件和黨委組織部主頁“下載中心”下載,同時掃描下方二維碼,線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

3.每人最多可填報2個崗位意向(報名表上設有“是否服從組織安排”欄,以便了解干部意愿)。
4.10月11日(周一)17:00前,申報人員將《干部自薦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交黨委組織部辦公室(長安校區行政樓B-210室,聯系電話:81556047、13772163556),提交材料之前,請務必完成網上信息填報工作。
5.由黨委組織部會同人事處等部門組成資格審查小組,按本人申報崗位的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二)民主推薦
民主推薦包括談話調研推薦和會議推薦,由黨委組織部協同申報人員所在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1.參加談話調研推薦人員范圍
(1)教學單位,由本單位處科級干部、系(部)主任、黨支部書記、民主黨派人大政協代表、無黨派人士代表、黨代會代表、教代會代表和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代表參加。單位教職工人數較少的,全體人員參加推薦。
(2)非教學單位,由本單位處科級干部、民主黨派人大政協代表、無黨派人士代表、黨代會代表、教代會代表和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代表參加;單位教職工人數較少的,全體人員參加推薦。
2.參加會議推薦的人員參照上列范圍確定,可以適當調整。
(三)考察
學校黨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考察程序及工作要求,處級干部考察工作由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人選任用建議方案,向學校黨委匯報??萍壐刹靠疾旃ぷ饔筛鲗W院黨委對本單位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其他處級單位的考察對象由本單位和所屬黨組織共同進行考察;考察組研究提出人選任用建議,經本級黨組織集體研究提出任用建議方案,向黨委組織部報告,由黨委組織部提交學校黨委會審定。
(四)討論決定
學校黨委按照規定要求,討論決定干部人選。
(五)任職
1.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按程序辦理任職手續。公示期間由校紀委對擬任處級干部進行廉政考試。
2.任職談話。對決定任用的處級干部,由校黨委指定專人同本人談話;對決定任用的科級干部,由其所在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指定專人同本人談話,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問題。
3.宣布任職。黨委組織部協同任職崗位所在部門(單位)分管或聯系校領導宣布干部任免職決定。
4.工作交接。干部接到任職通知后,在一周內到崗,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做好工作交接。
五、有關說明和要求
(一)嚴格干部聘任工作紀律,堅持“十個不準”,凡違反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將嚴肅查處。申報人員不得弄虛作假或搞拉票等非組織行為,否則將取消其聘任資格。
(二)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所有干部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做好本職工作。干部離開現任崗位時,應做好工作交接。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校紀委對處科級干部選拔聘任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89256067,郵箱:JW@mail.xaufe.edu.cn。
附件1:2021年下半年空缺處科級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2:《干部自薦登記表》.docx
中共西安財經大學委員會
2021年10月9日